缅甸新商标注册制度2019-12-06

缅甸在今年上半年先后通过了多部用于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从而使其知识产权法律制度逐步与国际接轨。

—《商标法》和《工业品外观设计法》于1月30日颁布;

—《专利法》于3月11日颁布;

—《版权法》于5月24日颁布。

本篇将着重介绍将于2020年1月实施的《商标法》。

 

目前商标法律制度

没通过新商标法之前,缅甸没有正规的商标法律体系,也未成立知识产权局。因此,商标注册程序由契约登记局(Office of Registration of Deeds)负责管理。注册人凭借商标所有权的声明契约(DOO)来获得商标保护。旧的商标法律制度基于使用在先(first- to-use)原则,商标所有权要通过实际使用的起始时间确定。此外,缅甸也没有明确规定商标的续展工作,也就是说即使注册人未开展商标续展工作,其所拥有的商标也不会失效,一经注册便会获得无期限保护。

新商标法律制度

此次出台的商标法设立了缅甸知识产权局(MDIP),隶属于缅甸教育部(科学与技术)。同时之前的使用在先(first- to-use)原则不再适用,取而代之的是申请在先(first- to-file)原则,即商标所有权要通过实际申请的起始时间确定。新的商标法律制度分为两个阶段:

1. 过渡期(Soft Opening)

开始时间为2019年12月底,历时6个月。在此期间,缅甸知识产权局只接受先前向契约登记局(Office of Registration of Deeds)办理过登记手续的重新申请。试运行期间提交的所有申请的申请日期均为2020年1月1日。

2. 正式实施(Grand Opening)

开始时间预计为2020年6月底,在此阶段,缅甸知识产权局(MDIP)将接受新的商标申请。所有申请将进行形式审查和实质性审查,一经批准注册,有效期为10年。新的法律也对续展工作做出了相关规定,注册人可以在每10年保护期到期后续展,续展次数不限。但是,若已注册的商标连续三年不使用,他人可要求撤销。

 

缅甸今年首次出台的新商标法,和其他有关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制度,是缅甸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奠基石。缅甸将在东盟企业创新领域朝着正确的方向继续前进。

 

来源: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Lexolo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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