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2月1日起,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以下简称“CNIPA”)和欧洲专利局(以下简称“EPO”)即将启动为期两年的PCT体系下国际检索单位试点项目。对于CNIPA作为主管受理局所受理的PCT申请(仅限英文),申请人可以选择EPO作为国际检索单位。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以下简称“IB”)作为主管受理局受理的中国申请人提交的PCT申请同样适用于本试点。此前,CNIPA作为主管受理局,中国申请人仅能选择CNIPA作为国际检索单位。该试点项目实施后,EPO将成为首个可以被中国申请人选择作为国际检索单位的其他国家/地区专利局。
一、申请配额
试点将设置配额,第一个自然年共接受2500件申请,第二个自然年共接受3000件申请。
二、申请条件
1、提交和受理
向CNIPA提交并选择EPO作为国际检索单位的PCT申请,必须为电子申请,即必须经由CEPCT离线客户端或CEPCT电子申请网进行提交。
提交选择EPO作为国际检索单位的PCT申请时,应在提交申请界面选择EP作为检索单位。同时应注意,试点期间对EPO作为国际检索单位的选定仅能在提交新申请时选择,且后续不接受国际检索单位的变更。
2、语言要求
试点仅接受英文提交的PCT申请,即只有PCT申请的语言为英文时,才能选择EPO作为国际检索单位。
三、费用缴纳
参与试点申请不收取额外费用,申请人应要按照PCT细则第15条和第16条的规定,按期足额缴纳国际申请费和检索费。
1、国际申请费:CNIPA作为主管受理局,代表IB收取,金额为1330瑞士法郎,申请文件超过30页的,每页加收15瑞士法郎。参与试点的申请适用于PCT细则费用表中关于费用减免的要求。
2、国际检索费:选择EPO作为国际检索单位,国际检索费金额目前为1775欧元。
*选择CNIPA作为国际检索单位,国际检索费金额为2100人民币。
此试点项目为中国申请人提供了选择EPO作为国际检索单位的机会,EPO出具的国际检索报告和书面意见为申请人提供了其发明专利性的明确评估,从而有助于申请人就是否进入各个国家或地区阶段(尤其是欧洲阶段)作出及时和明智的决定。若有意加快专利申请速度,中国申请人可以请求提前处理,使其申请更早地进入欧洲阶段,并在后续审查阶段无需进行补充欧洲检索程序(SES)。另外,若申请人在国际阶段选择初步审查(费用为1800欧元),后续进入欧洲地区阶段,实质审查费用将减缴75%(实质审查费用为1700欧元,减缴后费用为425欧元)。
更多关于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和欧洲专利局PCT国际检索单位试点项目的信息,可参考下列链接:
国知局-指定欧洲专利局作为专利合作条约国际检索单位试点项目申请人指南
(https://www.cnipa.gov.cn/art/2020/10/20/art_364_153578.html)
欧专局-该试点项目常见问题解答FAQ - CNIPA-EPO pilot for ISA files
(https://www.epo.org/service-support/faq/own-file/cnipa-epo-pilot.html)
信息来源: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欧洲专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