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发布2020年中国法院10大知识产权案件2021-04-27

   近期,最高法发布了2020年度中国法院10大知识产权案件和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的通知。

2020年中国法院10大知识产权案件简介

   本次10大经典案例中,除8件民事案件外,行政和刑事案件各占1件。一审3件,二审5件及再审2件。涉及专利无效、禁诉令、商标权权属纠纷、著作权纠纷、不正当竞争、竞业限制等多领域。

   一、 知识产权行政案件

   (1)“小i机器人”发明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行政纠纷案

   苹果电脑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与国家知识产权局、上海智臻智能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明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行政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2017)最高法行再34号行政判决书〕

   【典型意义】本案涉及我国计算机人工智能领域的基础专利。“以公开换保护”是专利制度的基本原则,判断作为专利申请的技术方案是否已经充分公开,不仅是人工智能领域专利审查和诉讼中的疑难问题,也直接决定了专利申请人能否对有关技术方案享有独占权。本案再审判决明确了涉及计算机程序的专利说明书充分公开的判断标准,充分保护了企业的自主创新成果,在确保公共利益和激励创新兼得的同时,助力加强关键领域自主知识产权的创造和储备。

 

   二、知识产权民事案件

   (2)无线通信标准必要专利“禁诉令”案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华为终端有限公司、华为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与康文森无线许可有限公司确认不侵害专利权及标准必要专利许可纠纷系列案〔最高人民法院(2019)最高法知民终732、733、734号之一民事裁定书〕

   【典型意义】本案是我国知识产权诉讼首例具有“禁诉令”性质的行为保全裁定,明确了采取禁止申请执行域外法院判决的行为保全措施时应考虑的必要性、损害程度、适应性、公共利益以及国际礼让因素等,并首次探索日罚金制度,初步构建起中国“禁诉令”的司法实践路径。本案裁定促成当事人最终达成全球一揽子和解协议,结束了在全球多个国家的平行诉讼,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3)“红牛”商标权权属纠纷案

   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与天丝医药保健有限公司商标权权属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2020)最高法民终394号民事判决书〕

   【典型意义】本案是当事人系列纠纷中的核心争议。本案判决厘清了商标转让与商标许可使用的法律界限,裁判规则对同类案件具有示范意义,释放出平等保护国内外经营者合法权益的积极信号,是司法服务高质量发展,助力改善优化营商环境的生动实践。

 

   (4)“锂电池保护芯片”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侵权案

   苏州赛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深圳裕昇科技有限公司、户财欢、黄建东、黄赛亮侵害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2019)最高法知民终490号民事判决书〕

   【典型意义】本案是一起典型的侵害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纠纷案。判决厘清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行为的性质,明确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独创性判断的基本思路,对司法实践中的难点问题作出具体指引,有力地维护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利人的利益。充分体现了人民法院加大对关键领域、重点环节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促进自主创新,提升核心竞争力的使命担当。

 

   (5)员工违反保密义务刑民交叉案

   武汉大西洋连铸设备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宋祖兴公司盈余分配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2019)最高法民再135号民事判决书〕

   【典型意义】本案裁判充分彰显了严惩不诚信行为、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的司法导向。同时,通过厘清知识产权刑民交叉案件中的事实认定与证明标准,促进了刑民交叉案件的协同审理机制,对此类案件的审理具有重要的规则指引意义。

 

   (6)OPPO“禁诉令”案

   OPPO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OPPO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与夏普株式会社、赛恩倍吉日本株式会社标准必要专利许可纠纷案〔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粤03民初689号之一民事裁定书〕

   【典型意义】本案颁发全球“禁诉令”、成功化解“反禁诉令”,表明了中国司法机关的鲜明态度,为企业公平参与国际市场竞争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对中国从“国际知识产权规则跟随者”转变为“国际知识产权规则引导者”具有重要的推动意义。

 

   (7)“斗罗大陆”手游著作权侵权案

   上海玄霆娱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与成都吉乾科技有限公司、四三九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侵害著作权纠纷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2018)苏民终1164号民事判决书〕

   【典型意义】本案涉及手机游戏侵犯文字作品改编权的认定问题。首次通过对游戏软件资源库反编译,提取其中的内容与文字作品的内容进行比对的方式,确定侵权游戏利用他人作品独创性内容的比重,提高了审判效率、拓宽了审理思路,是维护文化创意产业健康发展、妥善处理涉互联网著作权保护新问题的鲜活司法实践。

 

   (8)数据权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与浙江搜道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杭州聚客通科技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浙江省杭州铁路运输法院(2019)浙8601民初1987号民事判决书〕

   【典型意义】本案系涉及数据权益归属判断及数据抓取行为正当性认定的典型案件。本案判决兼顾平衡了各相关方的利益,合理划分了各类数据权益的权属及边界,为数据权益司法保护提供了理性分析基础,也为防止数据垄断、完善数字经济法律制度、促进数字经济健康发展提供了可借鉴的司法例证。

 

   (9)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垄断纠纷案

   惠州市欢唱壹佰娱乐有限公司与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垄断纠纷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2018)京73民初780号民事判决书〕

   【典型意义】本案涉及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运作机制、收费方式等诸多热点问题。判决明确了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仍受反垄断法规制,厘清了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行为性质,及时回应了反垄断执法司法的实践需求。本案判决积极倡导加强集体管理组织的有序运行,有效保护权利人及各类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对推动文化产业有序发展、规范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三、知识产权刑事案件

   (10)“乐高”侵犯著作权罪案

   李海鹏等9人侵犯著作权罪案〔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2020)沪刑终105号刑事裁定书〕

   【典型意义】本案是加大知识产权刑事打击力度的典型案例。审理法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判处主犯李海鹏有期徒刑六年,罚金人民币九千万元,对八名从犯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至三年不等,并处相应罚金,充分体现了人民法院加强刑事保护,严厉打击和震慑侵犯知识产权刑事犯罪的司法导向。

 

 

   有关最高法发布的2020年中国法院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篇幅所限小编在此不再介绍。具体案情请详见下方链接:http://www.court.gov.cn/zixun-xiangqing-297991.html

 

信息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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