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牙协定在我国生效首日 外观设计国际申请超百件2022-05-11

  北京时间5月5日,《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注册海牙协定》(下称海牙协定)在我国生效当日,共有49家中国企业提交外观设计国际申请108件,其中,国家知识产权局收到我国申请人提交的外观设计国际申请58件,截至日内瓦时间下午5:30,由中国申请人直接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提交的外观设计国际申请有50件

 

  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收到的申请中,联想(北京)有限公司、世耳医疗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北京小米移动软件有限公司等申请量居前。

 

  WIPO数据显示,向国际局直接提交外观设计国际申请的中国申请人中,Shenzhen Smoore Technology(深圳麦克韦尔科技有限公司)、Dreame Innovation Technology(追觅创新科技有限公司)、Shenzhen TCL Digital Technology(深圳TCL数字技术有限公司)等申请量居前。

 

  海牙体系为创新主体提供了一种简洁高效的外观设计国际注册程序,仅需使用一种语言、提交一份国际申请、使用一种货币、缴纳一组费用,即可在多个缔约方寻求外观设计保护,显著降低了企业在产品全球化布局过程中的外观设计注册成本,大幅提升注册效率。申请人在日后如有权利变更、续展等需求,也只需向WIPO国际局提交一份请求,即可在所有指定缔约国家/地区生效,极大方便了创新主体对外观设计权利的集中化管理。

 

  通过海牙体系提交外观设计国际申请有两种途径,申请人可以向WIPO国际局直接提交国际申请;如果缔约方局允许,申请人还可以通过缔约方局间接提交国际申请。在海牙体系下,外观设计国际注册在5年的首期内有效,可以5年为期进行两次续展。在每个受海牙协定1999年文本约束的被指定缔约方,国际注册获得保护的期限至少为15年。

 

 

信息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

Suite 1,6-12, 5th Floor, Tower W1, The Tower Offices, Oriental Plaza, No.1 East Chang'an Avenue, Dongcheng District, Beijing 100738, China
Telephone: (86 10) 8529 5526 Fax: (86 10) 8529 5528 E-mail:email
京ICP备05017717号-1 | 京公网安备11010102001062号 | Disclaimers | Copyright | Privacy Stat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