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工作报告之重点内容2023-01-13

         202316日,全国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在京召开。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在会议上的工作报告中系统总结了2022年知识产权的主要工作、新时代十年发展成就,并根据当前形式部署了2023年重点任务。

   出于篇幅限制,以下节选了工作报告的部分重点内容。工作报告全文内容请见如下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uyWuPPMw6VNF_kddLpZ3kQ

 

一、2022年知识产权工作主要进展

            2022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极为重要的一年,全国知识产权系统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坚决贯彻落实中央部署,认真践行“两个维护”

   一是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

   二是全力推进《纲要》和《规划》实施。

   三是做好中央检查考核和督查激励。

   四是助力稳住经济大盘。

(二)成功打赢审查提质增效攻坚战,有力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

   一是严把审查授权关。克服疫情影响,保障审查进度,全年共授权发明专利79.8万件注册商标617.7万件,圆满完成审查周期压减目标任务。

   二是做好改革衔接。按照新修改的专利法,稳步推进相关改革,做好实用新型引入明显创造性审查的准备和我国加入《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注册海牙协定》后外观设计审查工作的衔接

(三)加强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优化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

   一是不断完善法律法规。持续推进《专利法实施细则》和《专利审查指南》配套修改,完成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新一轮修改论证征求意见稿,推进《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修订,形成地理标志统一立法宗旨和框架,研究论证完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法规制度。探索构建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规则。

   二是强化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全年办理专利侵权纠纷行政案件5.8万件,同比增长16.8%;办理维权援助申请7.1万件受理纠纷调解8.8万件

   三是加强知识产权协同保护。

(四)有力促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支撑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加强产业知识产权工作协同。

   二是深入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

   三是提升地方和创新主体知识产权运用能力。

   四是大力促进知识产权转化。

   五是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和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

(五)持续优化服务强化监管,市场主体和创新主体获得感更强

   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

   二是完善公共服务体系。

   三是持续推进信息传播利用。

   四是加强服务业监管和行业自律。

(六)更好统筹国际合作和竞争,有力服务对外开放大局

   一是积极参与知识产权全球治理。

   二是抓好知识产权协议落实。

   三是深化多双边合作。

   四是加强海外维权援助。

 

二、新时代十年发展成就

(一)新时代十年,系统擘画了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宏伟蓝图

(二)新时代十年,历史性重构了知识产权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

(三)新时代十年,推动知识产权创造实现空前发展

   截至2022年底,我国发明专利有效量达421.2万件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9.4有效商标注册量达4267.2万件;累计批准地理标志产品2495个,核准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7076件;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累计发证6.1万件,牢固确立了知识产权大国地位。

   发明专利平均审查周期由2012年的22.6个月压减至目前的16.5个月,高价值发明专利审查周期压减至13个月,商标注册平均审查周期从10个月压减至4个月,提前完成国务院确定的审查周期压减五年目标任务,为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提供了有力支撑。

(四)新时代十年,与时俱进制定完善了知识产权法律法规

   知识产权写入民法典,确立知识产权保护的重大法律原则。完成专利法、商标法第四轮修改,建立国际上最高标准的惩罚性赔偿制度以及专利开放许可、药品专利权期限补偿等制度,明确规制非正常申请,跟进修改专利商标审查审理指南、侵权判断标准、代理监管规定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地方积极推进知识产权综合立法,既有效服务了所在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又为国家层面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建设积累了宝贵经验。

(五)新时代十年,知识产权有力支撑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六)新时代十年,成功构建了知识产权国际合作新格局

 

三、全力做好2023年知识产权重点工作

(一)强化知识产权法治保障

   完善保护和激励创新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配合完成《专利法实施细则》修改。推进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修订。加快推动地理标志立法,修改完善地理标志条例草案。完成《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修改。做好《商标代理监督管理规定》的贯彻实施。加快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制度修订和数据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构建,加快探索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制度。支持地方开展知识产权立法。

   提高知识产权审查授权质量和效率,完成《专利审查指南》适应性修改,完善大数据、人工智能、基因技术等新领域新业态专利审查政策标准。做好我国加入《海牙协定》的业务衔接。在实用新型审查中正式引入明显创造性审查,加强审查质量保障和业务指导的统筹管理,强化内外部审查质量评价,提升审查工作智能化水平。

   更好规范专利、商标申请秩序。

(二)深入落实国家战略部署

   全面落实《纲要》和《规划》,有力服务国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更好支撑国家区域和行业发展战略实施。

(三)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效能

   加强保护工作体系建设,深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强化知识产权安全保障能力。

(四)促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

   提升创新主体知识产权综合运用能力。完善知识产权市场化运营机制,推动专利开放许可制度全面落地,出台加强知识产权资产评估管理政策,推广《专利评估指引》国家标准,做好专利许可费率统计发布。深入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升级知识产权运营平台体系,建设新一批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

(五)加强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建设

   深化“放管服”改革,实施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普惠工程,强化公共服务数字化支撑,持续加大知识产权代理行业监管和自律力度,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健康发展。

(六)统筹推进知识产权国际合作与竞争

   进一步提升在多边平台的影响力,主动参与国际规则制修订,稳步推进新形势下的国际交往。

(七)加强知识产权基础建设

   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加大文化宣传力度,加强理论研究。

 

 

信息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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