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专局自4月1日起施行新官费2020-04-01

    欧洲专利局在其2020年1月官方公报上发布了《欧洲专利局行政委员会2019年12月12日修改<关于费用的细则>第2条和第7条的决定》及《欧洲专利局局长2020年1月29日修改官方费用的决定》(下称“决定”),新的收费标准将于4月1日起施行。

    根据决定,部分收费调整如下:

官费

调整前

(欧元)

调整后

(欧元)

电子申请费

120

125

申请文件的超页费(超过35页,每页)

15

16

权利要求的超项费(第16-50项,每项)

235

245

权利要求的超项费(超过50项,每项)

585

610

欧洲检索费

1300

1350

缔约国指定费

585

610

审查费

1635

1700

授权费

1025

1065


  

维持费/年费

调整前

(欧元)

调整后

(欧元)

第三年

470

490

第四年

585

610

第五年

820

855

第六年

1050

1090

第七年

1165

1210

第八年

1280

1330

第九年

1395

1450

第十年及之后的每一年

1575

1640

     从申请日起,第三年及以后的每一年都应缴纳维持费。除第三年外,其他年限的维持费可在到期前三个月内缴纳。第三年维持费需在到期前六个月内缴纳。

    综上,建议申请人在新的官费标准正式生效前尽早提交欧洲专利申请并且缴纳相应的费用以及年费。

    完整的官费调整信息可参见欧洲专利局官方公报。

    链接:https://www.epo.org/law-practice/legal-texts/official-journal/2020/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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