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实施细则》的新修订
一、电子形式文件的送达日
二、优先权的恢复、增加和改正
三、援引加入
四、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明显创造性审查
五、延迟审查请求
六、局部外观设计的要求
七、审查延迟相关的专利权期限补偿
八、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评价报告的请求时间点和请求主体
九、外观设计国际申请的规定